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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科室介绍
2017年11月06日 15:31  

(一)办公室(挂财务科牌子)

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;负责局机关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、接待、保密、宣传、信访、督办、应急管理、政务公开、安全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;指导本系统信息化

建设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
(二)人事科

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、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等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;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

施。

(三)质量管理科(挂认证科牌子)

组织实施《质量发展纲要》和质量强市战略;组织实施国家、省、市质量奖励制度;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带动战略;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;组织实施产品质量评价;推进产品质

量诚信体系建立;总结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;协调开展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工作;组织开展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;贯彻落实产品质量(家用汽车)“三包”规定;负责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;推动强制认证制度的实施、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及监督检查;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;依法组织开展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。

(四)产品质量监督科(挂行政许可科牌子)

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生产领域的工业产品(食品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,下同)质量监督检查;监督管理全市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工作;负责有关产品质量的申诉和举报的管理工

作;承办防伪技术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督管理;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的管理;负责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、容器、洗涤剂、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;组织实施缺陷产品质量召回制度;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;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、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。

(五)政策法规科

组织贯彻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;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、教育工作;受理有关行政执法的申诉和检举,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监

督;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;承担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有关工作。

(六)标准化科

组织宣传贯彻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,组织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;开展工业、服务业和农业标准化工作;组织制定地方标准;组织制定实施标准创新奖励政策;承担商品条码的管

理工作;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、行业的标准化工作;拟订并组织实施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技发展规划;负责科研项目、科研成果和技术机构、实验室建设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协调;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工作。

(七)计量科

组织贯彻计量法律法规;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;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校准网络;实施市内量值传递(溯源)及强制检定工作;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;监督商

品量计量行为;组织计量仲裁检定;负责计量检定机构、社会计量公正服务机构管理工作。

(八)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

组织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;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生产(含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修理)、经营、使用、检验、检测监督管理;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;监督管理全市特种设备、检验检测机构、检验检测人员、作业人员资格资质;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;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。

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,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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