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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第二批工业品省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
2015年08月06日 15:07  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2015年4—6月,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工业生产资料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产品组织实施了省监督抽查。现将抽查结果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(一)本次共抽查了23类1005家企业生产的1067批次产品,经检验,61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.7%。其中,中空玻璃、热轧带肋钢筋、安全带等6类产品质量状况较好,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;水泥、安全网、建筑防水卷材、滚动轴承、抽油设备等11类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1.1%—10.0%之间;建筑保温材料、防火门、橡胶密封制品等5类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11.1%—17.5%之间;机械压力机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.7%。

(二)从企业生产规模划分,本次抽查的大、中、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9.8%、32.0%、58.2%,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0.9%、3.0%、8.1%。

(三)按抽查产品类别划分

一是抽查了电力变压器、消防应急灯具、手提式干粉灭火器、消防水带、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、安全带、安全网、安全帽、滚动轴承、机械压力机、抽油设备、热轧带肋钢筋、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、橡胶密封制品、中空玻璃16类368家企业生产的414批次工业生产资料,占本次抽查企业的36.6%。

二是抽查了建筑保温材料、水泥、防火门、铝合金建筑型材、门、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(PVC-U)型材、建筑防水卷材、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材7类637家企业生产的653批次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,占本次抽查企业的63.4%。

二、抽查结果分析

(一)工业生产资料

1、消防应急灯具。抽查了9家企业的17批次产品,合格17批次,重点对标志、使用说明书、充放电性能、绝缘性能、耐压性能、气候环境耐受性能、机械环境耐受性能、结构、外壳防护等级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通过监督抽查发现,我省消防应急灯具行业整体质量较高,生产企业能够按照产品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,具备较强的质量管理手段。

2、电力变压器。抽查了20家企业的20批次产品,合格18批次,重点对绕组对地绝缘电阻、绕组电阻测量、感应耐压试验、温升试验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2批次均为温升试验不合格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,减少散热片用量或者导电材料的截面设计较小;二是生产工艺设计组装不合理,气道尺寸设计偏小,分接开关接触不良。

3、机械压力机。抽查了22家企业的22批次产品,合格17批次,重点对全防护组合、双手操纵装置、选择开关、控制装置、电气危险等2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安全防护组合、控制装置、电气危险等。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企业人员素质不高,对产品标准和质量要求理解不到位;二是受低端市场的需求和同行业间竞争影响,造成部分企业擅自放宽标准要求,未安装必要的安全装置。

4、抽油设备。抽查了30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,合格28批次,重点对焊缝质量、标志、减速器齿轮齿侧间隙、减速器密封性、轴承温升、减速器清洁度、缺相保护功能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1批次产品缺相保护功能项目不合格,1批次标志项目不合格。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,不能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规范生产是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。

5、安全带。抽查了17家企业的17批次产品,合格17批次,重点对总体结构、零部件、织带与绳、整体静负荷试验、整体滑落、整体动态负荷、标识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监督抽查结果表明,我省安全带产品质量较稳定。

6、安全帽。抽查了8家企业的12批次产品,合格12批次,重点对垂直间距、冲击吸收性能、耐穿刺性能、防静电性能、电绝缘性能、侧向刚性、阻燃性能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近年来,由于加大了安全帽产品的质量跟踪力度,推动了我省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。

7、安全网。抽查了53家企业的57批次产品,合格55批次,重点对质量、系绳间距及长度、筋绳间距、边绳断裂强力、阻燃性能、耐贯穿性能、断裂强力×断裂伸长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耐冲击性能和筋绳断裂强力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生产过程中使用劣质金属环扣或者再生料生产,在冲击试验中容易网体破断;二是生产工艺过程中单股绳捻度过大,或者合绳股数过多,造成强度不达标。

8、滚动轴承。抽查了50家企业的50批次产品,合格47批次,重点对硬度、金相组织、工作表面烧伤、内径偏差及变动量、外径偏差及变动量、径向游隙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其中,1批次尺寸精度项目不合格,2批次金相组织(显微组织)项目不合格。企业设备加工精度或标准件精度不足,以及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格,热处理工艺不到位是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。

9、手提式干粉灭火器。抽查了7家企业的14批次产品,合格14批次,重点对标志、20℃喷射性能、灭火剂充装量、振动试验、结构检查、水压试验、主要组分含量(磷酸二氢铵含量)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从监督抽查结果看,我省灭火器企业的质量水平比较高,企业的管理制度较为健全。

10、热轧带肋钢筋。抽查了14家企业的28批次产品,合格28批次,重点对力学性能、弯曲、化学成分、尺寸、重量偏差、表面牌号标志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随着质量监管的不断严格,企业的质量意识增强,工艺技术水平提高,产品质量明显提升。

11、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。抽查了25家企业的25批次产品,合格23批次,重点对能源效率标识标注、能效等级、贮热水箱(容水量偏差)、安全装置、耐压、热性能、水质、过热保护、电气安全、耐冻、支架强度和刚度、耐负压冲击、脉冲压力13目进行了检验。2批次贮热水箱(容水量偏差)项目不合格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部分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,有意采取虚标的方式,将小容积的热水器标识为大容积;二是个别企业对产品标准理解不到位,不能正确掌握水箱容水量的计算方法。

12、消防水带。抽查了5家企业的9批次产品,合格8批次,重点对外观质量、内径、长度、试验压力及最小爆破压力、单位长度质量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1批次附着强度项目不合格。消防水带生产过程中对温度控制和胶类质量要求较高,企业施胶不均匀或温度控制不严格,是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。

13、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。抽查了13家企业的13批次产品,合格12批次,重点对报警动作值试验、报警重复性试验、高速气流试验、高温试验、低温试验、恒定湿热试验、气体干扰试验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报警动作值试验、报警重复性试验、高速气流试验和气体干扰试验。生产企业在标定传感器设定值时,标定气浓度不达标、标定操作不符合要求是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。

14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。抽查了30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,合格26批次,重点对气密性能、液压试验、提拉强度、堆码试验、跌落试验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企业生产工艺不过关,涂胶不均匀或者焊接质量不好,致使产品密封性能不达标;二是产品钢板厚度偏小,以致强度不够,在跌落冲击后变形严重。

15、中空玻璃。抽查了40家企业的40批次产品,合格40批次,重点对厚度偏差、外道密封胶宽度、内道丁基胶宽度、露点、耐紫外线照性能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监督抽查结果表明,我省中空玻璃生产企业能够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,产品质量水平较稳定。

16、橡胶密封制品。抽查了30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,合格26批次,与2014年监督抽查结果相比,合格率下降了约7个百分点,重点对硬度(邵尔A)、拉伸强度、拉断伸长率、压缩永久变形、耐液体、热空气老化、脆性温度、尺寸测量、外观检验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3批次产品热空气老化项目不合格,2批次产品压缩永久变形项目不合格,耐液体试验和拉伸强度项目各有1批次产品不达标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企业盲目降低成本,依靠低价产品冲击市场,有意使用质量低廉的原材料;二是生产管理不到位,质量检验控制不严格或者根本不进行产品出厂检验。

(二)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

1、建筑保温材料。抽查了40家企业的40批次产品,合格33批次,重点对表观密度、压缩强度、导热系数、氧指数、燃烧分级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燃烧性能、导热系数、表观密度、压缩强度项目上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原材料使用不当,原材料中使用过多回收料和劣质原材料;二是部分企业随意变更配方以降低成本,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大量发泡水;三是生产企业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较完善试验检测设备。

2、水泥。抽查了275家企业的275批次产品,合格272批次,与去年同期监督抽查合格率基本持平,重点对凝结时间、安定性、三氧化硫、氯离子、强度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,并对混合材掺加量、碱含量、六价铬3个项目进行了风险监测。其中,3批次产品氯离子项目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。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,掺加了含高氯盐的混合材料和外加剂(如工业废渣、助磨剂等),是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。

3、防火门。抽查了32家企业的40批次产品,合格34批次,重点对钢质材料厚度、防火锁、防火合页(铰链)、防火闭门装置、防火顺序器、防火密封件、防火玻璃、耐火性能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6批次均为耐火性能不合格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结构设计不合理,加工制作过程中对钢材受热变形量考虑不足;二是门扇内防火板质量差,在耐火试验中过早粉化。

4、铝合金建筑型材。抽查了30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,合格28批次,重点对尺寸偏差(最小公称壁厚、壁厚偏差)、化学成分、力学性能、表面性能(局部膜厚、平均膜厚、封孔质量)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尺寸偏差和表面性能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,刻意减少型材表面氧化处理时间,造成型材表面氧化不充分,氧化膜厚度不够以及有意调整模具,用相同数量的铝锭中挤压出更多的型材;二是企业缺乏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,出厂检验把控不严。

5、门、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(PVC-U)型材。抽查了30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,合格28批次,重点对加热后尺寸变化率、主型材的落锤冲击、150℃加热后状态、维卡软化温度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集中在主型材的落锤冲击和加热后尺寸变化率上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,加入较多的填充料,减少型材及型材内腔加强筋厚度;二是个别企业盲目提高生产速度,冷却定型时间不充分,型材受热后严重收缩。

6、建筑防水卷材。抽查了188家企业的188批次产品,合格178批次,重点对可溶物含量、不透水性、耐热性、拉力、延伸率、低温柔性、热老化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接缝剥离强度、热空气老化(热老化)、可溶物含量、拉伸性能(最大拉力)、拉断伸长率上。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,生产过程中加入过多的废胶粉、机油和无机填料量;二是质量工艺控制不严格,过高的生产温度破坏了聚乙烯的内部结构。

7、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材。抽查了50家企业的50批次产品,合格45批次,重点对外观、规格尺寸、密度、维卡软化温度、纵向回缩率、拉伸屈服强度、落锤冲击试验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其中,5批次拉伸屈服强度不合格,2批次规格尺寸不达标,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,使用价格低廉稳定剂、改性剂或者过量使用增量剂;二是企业质量管理不严格,缺乏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。

附件【2015年第二批山东省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.xls已下载
附件【2015年第二批山东省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2015第二批山东省监督抽查结果各市企业、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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